成 分: | 金银花、五指柑、野菊花、三叉苦、南板蓝根、岗梅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、淀粉。 |
性 状: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;味苦。 |
功能主治: | 疏风解表,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,微恶风寒,头身痛,口干而渴,鼻塞涕浊,咽喉红肿疼痛,咳嗽,痰黄粘稠。 |
规 格: | 每粒装0.5克(含对乙酰氨基酚84毫克) |
用法用量: | 口服,一次2粒,一日3次;两天为一疗程。 |
不良反应: | 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|
禁 忌: |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|
注意事项: |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4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5.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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贮 藏: | 密封 |
包 装: | 国药准字Z20026843 |
有效期: | 18个月。 |
执行标准: | 国药准字Z20026843 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Z20026843 |
药物相互作用 |
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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